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738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转专业的条件及要求
(一)学生申请转专业之前要详细了解申请转入的专业,结合自身情况,慎重做出选择。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且已按标准缴纳学费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1.经省级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我校普通全日制学生;
2.品行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转换专业之后确有利于发挥所长和个人成长成才;
4.思想政治方面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学习刻苦认真,品学兼优,大一第一学期专业总成绩排名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
5.学生同意服从学校根据招生和报到情况所做出的专业调整的;
(三)以下情况不允许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3.三年制转入两年制的;
4.特殊招生类(艺术类、体育类、“3+2”、“五年一贯制”等)专业学生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5.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的;
6.恶意拖欠学费的;
7.尚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
8.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四)创新实践、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的,复学两个星期之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生处审核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五)重大疾病等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提供学校指定医院证明,经学生处审核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六)学生休学、降级后原专业停招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生处审核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二、申请转出流程
(一)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按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学习,所缺课程的成绩通过自学或随下一年级学习并参加下一年级的考试取得,原专业与转入专业公共课相同的,成绩仍然有效,毕业时,成绩合格者获颁转入专业的毕业证。
(二)学费应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三)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允许转专业一次。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学bat365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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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2日